每隔一段日子,我就會進行衣服「斷捨離」。衣物斷捨離,許多人第一反應是:不買衣服?接着腦子浮現 —— 穿舊衣服、過時、醜、老土!不知何時開始,我們似乎都中了「造型要百變」的魔咒,不停買買買,如果每天都穿差不多的就好像沒有換衣服,就會變得醜沒有自信。

外國有一對夫婦 Kate & Tim,被極簡主義節目《Minimalism Game》啟發,一個月裡斷捨離了900多件物品,他們按照日曆來扔掉物品,1號扔一件,2 號扔兩件,30號就扔30件。兩人在IG上詳細記錄每天捨棄的物品,直到月底清算,發現扔掉一些不用的東西比留着更容易,因為這讓你覺得是你控制着物品,而不是被物品控制。

然而,衣櫃可以丟,衣櫃裡的衣服卻不然。
常聽說「係你着衫定畀衫着你?」,fast fashion的興起,主宰了大眾心態,以往每逢大減價,我總會預留半日去血拼一番,最終買了一堆被視為流行時尚必買的單品,偶爾收拾衣櫃才發現部分只穿過四、五次,早已成為其他新衣的鋪墊,曾經的潮流表徵已變成棄之可惜的雞肋。

但如果買買買,才能變得好看,那世界上最美的人,一定是那個最愛買、衣服最多的人。好像有點說不過去吧?
對我來說,衣服不用多,如何配搭才是關鍵。穿搭之道就像寫字或畫畫,整體的協調感很重要,所以我每次出門身上的顏色不超過三種,讓顏色看起來統一有序,不會像「聖誕樹」一樣沒重點卻一直閃。其次是比例,套用書法字體結構的概念,可以善用上鬆下緊或上緊下鬆原則, 去修正比例問題,沒有絕對的黃金比例穿搭術, 找到「適合自己的」比「自己喜歡的」更重要。

再者是質感,在書法世界裡,同樣都是一條條黑黑的線,但運用不同的筆鋒寫出來的線條感覺就會不一樣,一件看起來有質感的衣服,會讓你變得沉穩和立體。我個人是喜歡簡約帶有線條感的衣物,不需要複雜花巧的花紋或圖案,畢竟你就是最好看的那個圖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