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港女列出擇偶條件,水蛇春咁長,震驚七百萬港人。
條件如下:身高要有175以上,不可太瘦但又不可太肥,身形要好睇,樣子要靚仔,起碼個樣仲要睇落醒目,要專一又要有樓有上進心,不可以孤寒,要識氹佢關心佢照顧佢,脾氣要好,仲要對佢屋企人好,一定要係專業人士,要有深度,但又不可以太悶,要有情趣,但又不可以口花,但又不能太老實,要有點古惑,但古惑得嚟又唔可以呃佢……

睇完真係成頭問號。咩叫唔可以悶要有情趣但又唔可以口花?唔畀口花但又唔可以老實?可以古惑但古惑得嚟又唔可以呃佢……媽啊我好亂啊。

老實講,就算香港娛樂圈接近一半所謂明星藝人,都會被呢條女既所謂條件一竹篙掃低,全部唔合格……

正所謂莫道你在選擇人,人亦能選擇你,供求與巿場本來就講條件與資格,你有資格,自然就能提出條件,問題在於,提出這一大堆條件的妳,又具備什麼條件,有何資格?

當然,如果你是全盛時期周慧敏林青霞或者舒淇等女神級數,秀外慧中,仙氣逼人,既有外表,又有內涵,提出這些條件固然無可厚非——話說回來,有內涵的人,又怎會提出這些膚淺的條件?